在2017年,随着建筑市场的规范化发展,长春市对建筑劳务分包资质的审批管理也日趋严格。办理建筑劳务分包资质,是企业合法承接劳务作业、参与工程建设的前提。根据当时吉林省及长春市的相关规定,企业需向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交一系列申请材料。以下是2017年长春市办理建筑劳务分包资质所需的核心材料清单及简要说明: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这是基础申请文件,需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申请资质类别和等级(劳务分包资质通常不区分等级)。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清晰的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企业章程:提供经工商部门备案的最新公司章程复印件。
- 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及相关职称证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
-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并提供其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
- 财务负责人需具备初级以上会计职称,并提供相应证明。
- 注册建造师或技术工人资料:
- 虽然劳务分包资质对注册建造师无明确要求,但技术负责人需符合要求。
- 关键材料:需提供不少于50名持有相应工种(如砌筑工、钢筋工、模板工等)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和证书。这是劳务分包资质审核的核心。
- 企业主要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需为技术负责人、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通常要求不少于5人)以及申报的部分技术工人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申请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 办公场所证明:提供企业自有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
- 技术装备证明:部分劳务分包作业可能需要相应的技术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根据具体申请的劳务作业范围而定)。
-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体现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办理流程简述:
企业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至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建委窗口。材料经初审、复审后,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审批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劳务分包序列)。
重要提示:
- 以上材料清单基于2017年的相关规定,具体执行中可能存在细微调整,建议在办理前向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或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最终确认。
-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携带原件以备核验。
- 确保技术工人证书真实有效,且人员社保关系清晰,这是避免审核失败的关键。
成功取得建筑劳务分包资质,是企业规范运营、开拓市场的重要一步。